2014年5月21日星期三

明太祖寶訓: 卷三[去讒佞]-朱元璋

[去讒佞]-朱元璋

吳元年正月乙未,有省局匠告省臣曰:
見一老人語之曰:'吳王即位三年,當平一天下。'問老人為誰,曰:'我,太白神也。'言訖遂不見。”
省臣以聞。太祖曰:“此誕妄不可信也。若太白神果見,當告君子,豈與小人語邪?
今後凡事涉怪誕者,勿以聞。”  

九月乙未,太祖諭群臣:
大丈夫有志於功業者,必親賢以廣德。
蓋正直相親,則善日聞。讒邪相近,則惡日染。如王保保所信,多非正人。
有傅穎陽者,專為苛察細事,甚張威福,一(增)僧略不相禮,陰譖殺之。
信讒如此,豈持久之​​道乎?
為人上者最忌偏聽。所謂偏聽生奸,誠有是也。
信任奸邪,假聲勢以濟其愛憎之私,何所不至!
使人離心離德,功業豈能成立?”


洪武元年二月癸卯,太祖禦奉天門,謂侍臣曰:
凡人之言,有忠諫者,有讒佞者。
忠諫之言,始若難聽,然其有益,如藥石之能濟病。
讒佞之言始若易聽,然其貽患,不可勝言。
夫小人之為讒佞也,其設心機巧,漸漬而入。始焉必以微事可信者言於人主,以探其淺深。
人主苟信之,彼他日復有言,必以為其嘗言者可信,將不復審察。
彼讒佞者因得肆其志,而妨賢病國,無所不至。
自古若此者甚多,而昏庸之君卒莫之悟,由其言甘而不道於耳故也。
惟剛明者審擇於是非,信於公論,不偏信人言,則讒佞之口杜矣。”

八月甲午,有御史上言陶安隱微之過。太祖曰:
朕素知安,安豈有此?且爾何由知之?”
對曰:“聞之於道路。”
太祖曰:“御史但取道路之言以毀譽人,以此為盡職乎?”命中書省臣黜之。

省臣進曰:“御史當言路,言之有失,乞容之。”
太祖曰:“不然。植桂木者必去螓蠹,長良苗者必芟稂莠,任正士者必絕邪人。
凡邪人之事君,必先結以小信,而後逞其大詐,
此人嘗有所言,朕不疑而聽之,故今日乃為此妄言。
夫去小人當如撲火,及其未盛而撲之,則易為力,不然害滋大矣。
竟黜之。

洪武三年十二月己巳,儒士嚴禮等上書。太祖退朝,禦西閣,因覽禮所上書,謂侍臣曰:
汝等知古今,達事變。且言元氏之得天下與所以失之故。”

或言世祖君賢臣忠以得之,後世君暗臣諛以失之。
或言世祖能用資而得之,後世不能用賢而失之。
或言世祖好節儉而得之,後世尚奢侈而失之。

太祖曰:“汝等所言,皆未得其要。
夫元氏之有天下,固有世祖之雄武。而其亡也,由委任權臣,上下蒙蔽故也。
今禮所言不得隔越中書奏事,此正元之大弊。
人君不能躬覽庶政,故大臣得以專權自恣。
今創業之初,正當使下情通達於上,而猶欲效之,可乎?
杭州白塔,乃元時佞臣所作,以餡媚朝廷,今禮欲修之。
伯顏之有祠堂,因其初入臨安,市不易肆,有德於民,故廟食焉。今禮欲毀之。
宋之都杭,僻居一隅,非得已也。
朕都建康,撫定四方,經營方始,今禮又欲朕建都於杭,失居重馭輕之宜,皆妄言耳。
朕訪求人才,欲得識時務俊傑而用之,今觀禮所奏,誠未達時務者也。”

洪武十年五月,是月,有內侍以久事內廷,從容言及政事。
太祖即日斥遣還鄉里,命終身不齒。
遂諭群臣曰:
自古賢明之君,凡有謀為,必與公卿大夫謀諸朝廷,而斷之於己。
未聞近習嬖幸之人得與謀者。
況閽寺之人,朝夕在人君左右,出入起居之際,聲音笑貌日接乎耳目,
其小善小信,皆足以固結君心,而便僻專忍,其本態也。
苟一為所惑而不之省,將必假威福,竊權勢,以干預政事。
及其久也,遂至於不可抑。由是而階亂者,多矣。
朕嘗以是為鑑戒,故立法,寺人不過侍奉、灑掃,不許干預政事。
今此宦者,雖事朕日久,不可姑息,決然去之,所以懲將來也。

群臣頓首稱善。

洪武十三年五月辛丑,侍臣有言:
近御史周某上言興利之事,此人心術不正,宜明正其罪。”

太祖曰:“然。朕已命黜之。當思君子得位,欲行其道。小人得位,欲濟其私。
欲行道者,心存於天下國家。欲濟私者,心存於傷人害物。
夫知人為難,而知言亦不易。故聽納之際,不可不審。”

洪武十六年六月戊子,太祖諭廷臣曰:
讒人之能害國,猶稂莠之能害苗。故善治田者必去稂莠,善治國者必去讒邪。
稂莠始生似真,及其盛也,則苗不能勝矣。讒邪始言似忠,及其久也,則正人不能勝矣。
讒邪勝正人,非國家美事。人君知其然,當力去之。不然,則根柢日深,為害不淺矣。”

戊戌,太祖禦謹身殿,東閣大學士吳沈等進講《周書》“國則罔有立政用憸人”。
太祖曰:
甚矣。國家不可有小人,有小人必敗君子。故唐虞任禹稷,必去四凶。魯用仲尼,必去少正卯。”

沉進口:“書言去邪勿疑,所以深致其戒。”

太祖曰:“國家不幸有小人,如人蓄毒藥,不急去之,必為身患。
小人巧於悅上,忍於賊下,人君若但喜其能順適己意,任其所為而不問,以為怨將在彼。
譬如犬馬傷人,人不怨畜犬馬者乎?”

沉曰:“小人中懷奸邪,而其所言甚似忠信,不可不察。”

太祖曰:“然小人善於逢迎,彼知人主所樂為者,不顧非義,乃牽合傅會曰是不可不為。
知人主不樂為者,不顧有益於天下國家,亦牽合傅會曰是不必為。
此誠國之賊也。自古以知人為難,而知言亦不易也。”

洪武十七年四月己丑,太祖謂諫議大夫唐鐸曰:

人有公私好惡不齊,故其言有邪有正。正言務規諫,邪言務謗諛。謗言近於忠,諛言近於愛。惟不惑於謗言,則聽日聰,而讒人自去。不眩於諛言,則智益明,而佞人自絕矣。”

鐸對曰:
聽言之難,從古為善(皆)然。惟不為所眩感,則讒佞自遠。陛下聖諭,深得其情。”

太祖曰:
朕日總萬機,所行有得失,非資人言,何由以知?
故廣開言路,以來眾言。言有善者,則獎而行之;言之非實,亦不之罪。
惟讒諂面諛者,決不可容也。

洪武二十一年三月丙申,太祖謂侍臣曰:

朕昨觀史,見前代帝王好聽讒言者,必致敗亂。
蓋國有讒佞,忠賢之害也。賢者之事君,必以正,初若落落難合,終實有益。
讒佞之人憸巧,善承人主之意,人主不察,多為其所惑,始若無害,終實可畏。
其妨賢病國,可勝道哉!是以人君圖治,須保賢哲而去讒佞。”

洪武二十七年三月丁未,太祖諭待臣曰:
毀譽之言,不可不辨也。
人固有卓然自立,不同於俗,而得毀者。亦有諂媚睥暱,同乎污俗,而得譽者。
夫毀者未必真不賢,而譽之者未必真賢也,第所遇有幸不幸耳。
人主能知其毀者果然為賢,則誣謗之言可息,而人亦不至於受抑矣。
知其譽者果然不肖,則偏陂之私可絕,而人亦不至於幸進矣。
問君子於小人,小人未必能知,君子鮮有不致毀。
問小人於小人,其朋黨阿私,則所譽者必多矣。
惟君子則處心公正,然後能得毀譽之正。故取人為難,而知言為尤難也。”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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