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5月16日星期五

明太祖寶訓: 卷一[敬天] - 朱元璋

[敬天] - 朱元璋

洪武元年正月甲戌,太祖將告祀南郊,戒飭百官執事曰:
 “人以一心對越上帝,毫髮不誠,怠心必乘其機,瞬息不敬,私慾必投其隙。
夫動天地,感鬼神,惟誠與敬耳。
人莫不以天之高遠、鬼神幽隱而有忽心。
然天雖高,所鑑甚邇;鬼神雖幽,所臨則顯。
能知天人之理不二,則吾心之誠敬自不容於少忽矣。
今當大祀,百官執事之人各宜慎之。”



洪武二年三月戊戌,翰林學士朱升等奉敕撰齋戒文,上曰:
“凡祭祀必先齋戒,而後可以感動神明。戒者禁止其外,齋者整齊其內。
沐浴更衣,出宿外舍,不飲酒,不茹葷,不問疾,不弔喪,不聽樂,不理刑名,此則戒也。專一其心,嚴畏敬慎,不思他事,苟有所思,即思所祭之神,如在其上,如在其左右,精白一誠,無須臾間,此則齋也。
大祀齋戒七日,前四日為戒,後三日為齋。
中祀齋戒五日,前三日為戒,後二日為齋。”

既進覽,太祖曰:
“凡祭祀天地、社稷、宗廟、山川等神,是為天下生靈祈福,宜下令百官一體齋戒。
若自有所禱於天地百神,不關於民者,恐百官齋戒不致專精,則不下令。”

又謂省部臣曰:
“朕每祭享天地、百神,惟伸吾感戴之意,禱祈福祉,以佑生民,未嘗敢自徼惠也。
且齋戒所以致誠,誠之至與不至,神之格與不格,皆係於此。
故朕每致齋,不敢有一毫懈怠。今定齋戒之期,大祀以七日,中祀以五日,不無太久。
大抵人心久則易怠,怠心一萌,反為不敬。
可止於臨祭齋戒三日,務致精專,庶幾可以感格神明矣。”
命太常著為令。


五月癸卯夏至,祀皇地祗於方丘。禮成,太祖禦便殿,謂侍臣曰:
“上天之命,朕不敢知。古人有言,天命不易。
又曰天命無常。難保無常之天命,付驕縱淫佚之庸主,豈有不敗?
朕嘗披覽載籍,見前代帝王,當祭祀時,誠敬或有未至,必致非常妖孽,天命亦隨而改。
每念至此,中心惕然。”

十一月己巳冬至,祀昊天上帝於圜丘,奉仁祖淳皇帝配位。
禮成,太祖禦奉天殿,百官行慶成禮。既畢,出禦奉天門,謂群臣曰:
“祭祖在乎誠敬,不在乎物之豐薄。
物豐矣而誠有未至,神不享焉;物雖薄而誠至,神則享之。
所謂東鄰殺牛,不如西鄰之禴祭,嘗聞以德受福,未聞以物徼福者也。
昔陳友諒服袞冕,乘玉輅,豐牲帛,而行郊祀之禮。
彼恣行不道,毒虐生靈,積惡於己,而欲徼福於天,可乎?
朕凡致祭,其實為國為民,非有私求之福。
苟誠意未至,徒尚禮文,而欲徼福於己,豈不獲罪於天耶?”

洪武四年十一月丙辰冬至,祀昊天上帝於圜丘。禮成,太祖謂群臣曰:
“帝王奉天以君臨兆民,當盡事天之道。前代或三歲一祀,或歷年不舉。
今朕歲以冬至祀圜丘,夏至祀方丘,遵古典禮,將以報覆載之大德。
惟夙夜寅威,冀精神昭格,庶陰陽和,風雨時,以福斯民。”

群臣咸頓首曰:“陛下敬天勤民,古未有也。”


洪武十年十月壬子,觀心亭成,太祖親幸焉。召致仕翰林學士承旨宋濂語之曰:
“人心易放,操存為難。朕日酬庶務,罔敢自暇自逸,況有事於天地廟社,尤用祗惕。
是以作為此亭,名曰觀心,致齋之日,端居其中。
吾身在是,而吾心即在是,卻慮凝神,精一不二,庶幾無悔。
卿為朕記之,傳示來裔。”

洪武二十年正月甲子,大祀天地於南郊。禮成,天氣清明,聖情悅豫。
侍臣進曰:“此陛下敬天之誠所致。”

太祖曰:“所謂敬天者,不獨嚴而有禮,當有其實。
天以子民之任付於君,為君者欲求事天,先必恤民。恤民者,事天之實也。
即如國家命人任守令之事,若不能福民,則是棄君之命,不敬孰大焉。”
又曰:
“為人君者,父天母地子民,此職分之所當盡。
祀天地,非祈福於己也,實為天下蒼生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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